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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墙改办赴江西进行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8-05-25 09:43:54   作者:甘肃省墙改办

    近日,甘肃省墙改办立法调研组、庆阳市住建局副局长刘仁斌、兰州市墙改办副主任王海、酒泉市墙改办主任姚金娟等一行7人,利用参加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墙材专业委员会在南昌举办年会的机会,到江西省墙改办进行了专项立法调研。江西省墙改办精心组织了调研座谈会。利用参加年会机会到江西调研的江苏省墙改办一行5人也一同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三省墙改办领导就基金取消后已收墙改基金的返退、本轮机构改革中本省墙改系统机构编制、当前在缺少基金调控形势下墙改工作的发展、在各级政府推行“放管服”大背景下墙改办如何作为、作为省工信委所属单位如何服务好墙材生产企业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大家认为,征收和返退墙改基金、落实当地墙改法规或规章制度、办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等三项工作是原来支撑墙改工作的“三条腿”,现在随着墙改基金的取消,相当于“三条腿”少了一条,有条例或规章的省也都必然牵涉修订或重新立法的问题。作为省级墙改办,当务之急是要在争取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向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汇报,争取早日修订条例或重新立法,以便全省墙改系统工作的连续性。现在恰逢全国改革进入攻坚区,机构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各级政府响应国务院号召,强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行政,推行网上办事,推动企业办事“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这些都对各省墙改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墙改办必须转变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提出新思路,主动作为,迎难而上。

    针对修订条例或立法调研的问题,大家谈到,江西省和江苏省都有墙材革新工作条例,随着墙改基金取消,亟待对条例进行修订;而甘肃省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由于颁布时间较长被废止,列入2018年立法调研计划,急需重新立法。在下一步修订或重新立法中,要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上位法和国家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新墙材产品认定、产品标识管理、企业实验室建立、能耗和统计、节能和环保、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制定等方面进行明确,具体规定既要符合国家上位法要求,又要结合本省实际和他省经验,使修订的条例或规章真正成为指导本省墙改工作的根本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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