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6]4号﹚精神,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市经信委统一部署,近期在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该文的基础上,我办编制了《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墙改散装水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市经信委法规审批科审核上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编办﹚统一对社会公布。
这是我办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编制《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芜湖市建材类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在通过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达到大力推进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这一总体要求。
这次我办编制的《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时间等。其中,将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是否经过确认,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使用总量是否达到60%以上,是否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墙体材料,有无违法使用粘土烧结类墙体材料;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设计、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无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缴纳墙散专项基金及缴纳票据,建设单位报建项目建筑开工面积数量及新墙材、散装水泥购进数量;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产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生产设备是否淘汰,生产工艺是否落后,是否高耗能、清洁生产,是否按相关产品标准生产销售;新墙材企业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自检数据、质量控制工艺数据检查及产成品规定项目检测;县级墙散管理机构墙散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等均被纳入抽查内容。我市《墙改散装水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布,为我办今后开展对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等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政策依据。
这是我办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编制《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芜湖市建材类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在通过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达到大力推进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这一总体要求。
这次我办编制的《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时间等。其中,将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是否经过确认,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使用总量是否达到60%以上,是否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墙体材料,有无违法使用粘土烧结类墙体材料;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设计、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无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缴纳墙散专项基金及缴纳票据,建设单位报建项目建筑开工面积数量及新墙材、散装水泥购进数量;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产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生产设备是否淘汰,生产工艺是否落后,是否高耗能、清洁生产,是否按相关产品标准生产销售;新墙材企业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自检数据、质量控制工艺数据检查及产成品规定项目检测;县级墙散管理机构墙散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等均被纳入抽查内容。我市《墙改散装水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布,为我办今后开展对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等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