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工作  > 地方墙办

浙江桐庐六部门联合发文巩固混凝土砖行业整治成果

发布日期:2016-04-21 11:10:23   作者:本站
      受周边县市混凝土砖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不同步影响,我县已关停混凝土砖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乡镇街道出现了无证、无照、私搭乱建的混凝土砖生产作坊,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有损“中国最美县”的美誉,为巩固混凝土砖行业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桐庐县经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和供电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G20峰会巩固混凝土砖行业整治成果的通知》(桐经信〔2016〕24号),落实各乡镇(街道)作为混凝土砖和铺地砖行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县经信局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倒卖、租借、转让《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或未按规定标注标识及标识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按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报省新墙办收回、取消认定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重新申报资格。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现场验收管理和专项基金退还资料审核管理,对使用无“三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和产品标识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被关闭、取缔的混凝土砖和铺地砖生产企业土地平整和复耕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砖使用的监管。对违规使用无“三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和实物抽检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暂停施工,并要求有关建设、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或给予信用扣分。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注销(吊销)关停企业营业执照,对符合关停条件的混凝土砖和铺地砖企业不得核发营业执照;配合属地政府查处、取缔无照的混凝土砖和铺地砖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对混凝土砖和铺地砖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混凝土砖和铺地砖企业的生产行为,对关停企业不得核发检验报告。  
      5.县环保局负责对环保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关停淘汰的混凝土砖和铺地砖企业停止供电;加强对关停淘汰混凝土砖和铺地砖企业用电的监管,对非法转供、擅自接电、偷电等行为进行严处重罚。
      要求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4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混凝土砖和铺地砖死灰复燃企业实施关停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施)和构筑物。对拒不实施关停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北京加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墙材网络展会西安银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捷达山东天意泉工机械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