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哈密地区住建局在新型墙体材料 散装水泥政府基金征收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依法征收两项基金,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哈密市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前,依据墙革、散装政府基金实施细则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标准全额征收,对保障性住房、教育项目等按标准减免。
墙革、散装基金属政府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5年共征收两项基金817.25万元,同比增长7.26%;按政策减免两项基金1040.52万元。
墙革、散装基金属政府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5年共征收两项基金817.25万元,同比增长7.26%;按政策减免两项基金104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