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国家为了加快推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保障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加快墙体材料革新与搞好建筑节能,进一步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归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
2015年,新疆巴州散墙办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政策法规为依据,始终把两项基金征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好两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共征收州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38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14万元,各县市征收199万元,合计1693万元,上缴自治区财政国库327万元。
对于已征收的专项基金,根据项目新型墙材使用和节能验收情况,做好返还核算工作,并报财政部门做好返退工作。2015年返还两项基金近1000万元。
2015年,新疆巴州散墙办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政策法规为依据,始终把两项基金征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好两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共征收州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38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14万元,各县市征收199万元,合计1693万元,上缴自治区财政国库327万元。
对于已征收的专项基金,根据项目新型墙材使用和节能验收情况,做好返还核算工作,并报财政部门做好返退工作。2015年返还两项基金近1000万元。